2024年高新區(新市區)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解讀
2024年高新區(新市區)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解讀
一、實施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的意義
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是以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為總目標,以嚴守耕地保護紅線為底線,以維護農民群眾利益為原則,切實推進“藏糧于地”,有效保護耕地,筑牢糧食安全根基,是現階段中央、自治區、市、區各級強農惠農政策的重要內容。補貼資金直接發放給廣大農戶,涉及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對調動農民群眾種糧積極性,促進耕地地力保護起到重要作用。
二、執行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總體要求是什么?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農村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保障糧食等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的工作安排,堅持以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生態改善為基本路徑,堅持以糧食安全、結構合理、農民增收為基本任務,堅持以農民為主體、政策引導、政府依法監管為基本遵循,以保障合法種植者基本收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優先保障對種植糧食作物尤其是小麥的耕地進行補貼,引導農民自覺提升耕地地力,推動糧食生產能力穩步提升。
三、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的對象、依據、補貼標準有哪些規定
1.補貼對象。所有合法的實際農業種植者(含農場職工)。
2.補貼面積依據。補貼面積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面積為基礎,尚未完成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的地方,以擁有二輪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耕地面積為基礎,其他類型耕地以合法種植證明文書為基礎確定。同時嚴格按照自治區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公布的耕地數據,精確核實土地性質,實行排除法進行調整,據實核減改變耕地性質的面積,如退耕還林、還草(天然林地、草地),已轉為設施農業或畜牧養殖場使用的耕地等。
3.補貼標準。結合2024年中央、自治區下達我區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以及歷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結余資金,對種植小麥的耕地,每畝補貼230元。
四、哪些情形不得納入補貼范圍?
一是已作為畜牧養殖場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糧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非農業征(占)用耕地等已改變用途的耕地。二是長年拋荒地、占補平衡中“補”的面積、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耕地。三是已經納入自治區退耕還林、還草(天然林地、草地)及退地減水范圍的耕地。四是違法開墾且未納入糧食生產功能區范圍的耕地不給予補貼。
五、補貼程序是什么樣?
根據耕地面積和當年統一的補貼標準,建立實名公示制度,實行嚴格管理,概括為“農戶申報、核實公示、鄉鎮(街道)復核、核實認定、二次公示、發放補貼、錄入系統”。
—農戶申報。農戶(種植戶)自愿申請,向村委會(社區)據實申報符合條件的耕地補貼面積。
—核實公示。村、社區組織全面核實,進行實名公示,公示內容主要包括申報品種、申報面積等,公示時間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鄉鎮復核。鄉鎮(街道)組織對村級上報的耕地補貼面積開展實地復核,無誤后,報區農業農村局(鄉村振興局)核實認定。
—核實認定。區農業農村局(鄉村振興局)牽頭會同紀檢監察、財政、自然資源等部門,對鄉鎮復核后的耕地補貼面積進行實地核實。
—二次公示。區級核定無誤后,委托村(社區)級在村委會(社區)進行二次公示,公示內容主要包括補貼面積、補貼金額等,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發放補貼。二次公示無異議后,由區農業農村局(鄉村振興局)向區財政局提供耕地補貼面積基礎數據和補貼發放清單,并會同財政部門辦理補貼兌付工作。在進行兌付前,要按照分戶清冊向農民發放補貼兌現通知書,農民領取補貼兌現通知書時在分戶清冊上簽字、按手印后,組織補貼資金發放,明確補貼資金為“耕地地力保護補貼”。
—錄入系統。耕地補貼資金發放完畢后,由區農業農村局(鄉村振興局)通過合適載體進行公告,并組織鄉鎮(街道)、村(社區),對照發放清單錄入自治區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實時監測系統。
六、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具體補貼條件是什么?
以實際種植者為單位,按照實名制管理,農戶當年補貼面積經過多級核實,管委會、區政府批準,由財政部門、農業農村部門通過一卡通管理系統,第三方銀行根據一卡通臺賬將補貼資金存入農戶“一卡通”賬號。
七、發現違規問題如何舉報?
區農業農村局設立舉報電話和舉報郵箱,在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實施過程中,如發現有虛報面積,騙取、套取、貪污、擠占、挪用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的,或違規發放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的行為,可依據事實向市、區各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舉報。
市農業農村局咨詢電話0991-4621092,郵箱:1359576141@qq.com;
區農業農村局(鄉村振興局)咨詢電話:0991-3667053,郵箱:251174426@qq.com。
八、 依據文件
1.《關于印發2024年自治區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糧油規模種植主體單產提升行動等4個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烏農〔2024〕67號)
2.《2024年高新區(新市區)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實施方案》(烏高(新)農字〔2024〕59號)
政策解讀結構:區農業農村局(鄉村振興局)
政策解讀人:馬福剛
聯系電話:0991-3667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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